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展板素材和现场展示项目的通知

2026-07-22

各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辽宁老年大学各分部,各老年大学、社区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充分展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成果,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举办202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精神,做好我省202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现面向全省征集活动周展板素材和现场展示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展板素材

1.学习型城市建设成果。包括工作机制、政策制度、创新举措及阶段性成效等。凡已被确认为全国学习型网络城市的单位,至少报送1块学习型城市建设专题展板素材。

2.学习型社区建设成果。包括社区教育体系建设、县域学习中心建设、学习型社区创建、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及群众性学习实践活动等典型案例。

3.老年大学办学成果。包括三级办学体系五级学习网络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成果(办学场所、办学环境、办学设施等)、老年教育教学成果、“康养学游”场景案例、数字赋能老年教育及老年人学习风采等。

4.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成果。包括“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全民阅读、智慧助老、数字赋能、传统文化体验、重阳节活动等群众性学习活动的典型案例。

(二)现场展示项目

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期间将设置终身学习成果现场展示区,面向全省征集展示项目,集中展现各地特色实践与创新成果。展示内容包括非遗传承项目现场展演、老年学员文创作品展陈、研学线路现场发布与品牌推介、康养学游助力银发经济案例分享,以及数字化学习场景互动体验等。

二、征集要求

(一)展板素材

1. 内容要求。每块展板配套文字说明,要求主题明确、数据准确、内容精练,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配图片6—8张,JPG或JPE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张大小不低于2MB,每张图片附20字以内说明。素材内容真实反映本地终身学习成果,文字与图片应紧密呼应,形成完整叙事,每市报送数量不超过3块。

2. 审核要求。各报送单位对素材的政治性、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把关。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将对各地报送的展板素材进行统一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不予展示。

(二)现场展示项目

有意向参与现场展示的单位,请填写《202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现场展示征集表》(见附件),并随表附展示项目代表性照片3—5张(图片要求参见展板素材相关标准),发送至指定邮箱。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将根据申报情况统筹遴选,遴选结果另行通知。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方式。本次征集仅需报送电子版材料。各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汇总本地申报材料(含辽宁老年大学各分部、各老年大学、社区学院及相关单位),以市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单独报送。

(二)材料格式。展板素材文字说明和现场展示征集表须提供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图片素材按格式要求原图报送。

(三)文件夹结构。各市报送材料时,须按类别分别建立文件夹。展板素材文件夹统一命名为“XX市展板素材”,现场展示项目文件夹统一命名为“XX市现场展示项目”,两个文件夹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报送时间。请于2026年8月1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XX市2026年活动周征集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嘉宁

联系电话:13002470502

电子邮箱:lnsszzx@126.com

 

附件:202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现场展示项目征集表

 

辽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