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 项目及课程资源组织推介工作的通知

2021-12-04

各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推介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省开展“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推介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推介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做好组织推介工作。

请各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组织本区域社区学院、老年大学、开放大学等单位做好申报工作。首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第二批、第三批推介工作截止时间分别为2022年5月20日和9月5日。

申报表(包括盖章后的扫描版和WORD版)、相关材料(见附

 

件2-4)和课程视频材料上传至百度网盘(设为永久开放),将链接发送至lnlnjy@163.com,邮件名称为:省(区、市)智慧助老材料链接;纸质版材料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0号辽宁开放大学3号楼406室(辽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  韩旭东 18040051667

高  磊 13125427727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推介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2021年11月12日

 

 

 

 

 

 

 

 

 

抄报:辽宁省教育厅、国家开放大学

辽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印发

 

附件

 

 

 

教职成司函〔2021〕44号

 

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

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

推介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和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智慧助老”专题的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课程资源推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汇聚全国各地发展老年教育、开展“智慧助老”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积极拓展老年教育社会功能,助力老年人更新观念,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并融入信息社会,为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提供教育支持服务,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至2022年底,推介“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100个、优质教育培训项目200个、优质课程资源500门。

二、工作组织

1.“智慧助老”案例推介工作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负责组织协调。

2.国家开放大学具体承担“智慧助老”专题的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课程资源推介展示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委托省级开放大学(或一个相关机构)承担本地区“智慧助老”专题的组织申报工作,指导做好本地典型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课程资源的推荐及上报工作。

3.“智慧助老”专题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课程资源等由国家开放大学负责在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展示和推介。我司还将通过其他多种方式进行推介。

三、工作要求

1.“智慧助老”专题推介相关具体工作自2021年10月启动,至2022年底结束。各地要规范推荐程序,保证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协调,有序开展“智慧助老”专题的工作案例、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的组织申报工作,可委托省级开放大学(或相关机构)承担本地区相关申请和推荐工作,并按工作要求提交本地区推荐材料,由国家开放大学具体联系及汇总。

3.各申报单位要紧扣“智慧助老”主题,紧紧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相关案例、项目和课程要聚焦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困难,并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助力老年人享受智慧生活。

4.强化“智慧助老”专题的创新应用与推广。各地要根据当地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实际情况,分析老年人需求特点,因地制宜宣传、推广“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等成果。

四、成果应用

1.对各地报送的“智慧助老”专题的典型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将视情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其中,第一批于2021年10月31日之前报送,经专家评议后,将在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上择优展示、推介;第二批于2022年5月31日之前报送,经专家评议后,进行推介;第三批于2022年9月15日之前报送,经专家评议后,相关成果将汇编成册。

2.各地推荐的“智慧助老”专题的典型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将纳入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库。

五、其他事项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属地统筹,积极协调开展“智慧助老”专题的典型推介工作;有关省级开放大学(或相关机构)要积极承担本地区“智慧助老”专题的组织申报等工作,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做好典型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课程资源的推荐工作,按程序报送推荐结果(具体由国家开放大学汇总)。

国家开放大学联系人:谢来义、温书宇  010-66490580

教育部职成司联系人:王 立  010-66096253

报送邮箱:lndx@ouchn.edu.cn

 

附件:1.“智慧助老”专题的典型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以及课程资源的推介要求

2. “智慧助老”专题典型工作案例申报表

3.“智慧助老”专题典型教育培训项目申报表

4.“智慧助老”专题典型课程资源申报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1

“智慧助老”专题的典型工作案例、教育培训

项目以及课程资源的推介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紧扣“智慧助老”主题,相关专题案例、培训项目和课程资源要紧紧围绕为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提供学习服务,并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 典型工作案例要求

1.典型工作案例:以“智慧助老”为主要内容,是综合性、区域性的工作实例,要对全局工作具有指导及示范作用。已经实施完成或正在实施过程中的包括但不限于办学系统管理、学习体验、康养基地建设、班级常规管理、班级活动创新管理、学习团队建设、学员党建工作、线上线下教育、教育机制、学习平台搭建、课程设置、教师管理、教学设计与应用等方面的案例。

2.典型工作案例要综合考虑以下若干维度:实施背景、主要做法、成果成效、经验总结、推广应用等。

3.原则上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提供短视频小片等。

  • 典型教育培训项目要求

1.典型教育培训项目:是具体到点上的、专题式的“智慧助老”教育培训,要可借鉴、可推广。为了让老年人适应并享受智慧社会带来的生活便捷,以“智慧助老”为主要内容,以提升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的信息化技能为目的而开设的各类教育培训项目。

2.典型教育培训项目要综合考虑以下若干维度:方案设计、教学实施、项目管理、实施效果、社会效益等。

3.原则上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提供短视频小片等。

  • 典型课程资源的要求

1.典型课程资源包括:遵循贴近生活、图文并茂、简单易学等原则,服务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课程资源,征集、开发“互联网+生活”“智能手机应用”“智慧生活”等体现适老化和场景化的全媒体课程资源,包括教材(读本)、视频资源等多种形式。

2.典型课程资源要综合考虑以下若干维度:课程设计、课程建设、课程管理、创新引领、推广应用等。

3.推荐的典型课程资源,如为视频类型,如同意共享还需要提供实体视频文件;非共享课程资源也需要提供网络链接地址。

 

附件2  

“智慧助老”专题典型工作案例申报表

案例名称

 

申报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案

例

内

容

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基本情况:(500 字以内)。

二、主要做法:(1500字以内)。

三、经验效果:(1000 字以内)。

 

申报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教育

行政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智慧助老”专题典型教育培训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课人

 

单位及职务(职称)

 

培训期数

 

培训人次

 

培训内容

 

培训效果

 

申报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智慧助老”专题典型课程资源申报表

课程名称

 

课程资源

类型

£ 教材(读本)

£ 视频资源,视频时长______分钟

£ 其他

申报单位

 

是否同意纳入

全国老年教育课程资源库共享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核心成员

 

曾获奖项

 

课程

主要

内容

 

申报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一审一校:王天舒

二审二校:韩旭东

三审三校:周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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