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遴选“社区(老年)教育学习示范中心”的通知

2021-12-04

各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社区学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辽宁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区域社区老年教育广泛深入发展,面向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推荐和遴选一批社区(老年)教育示范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范围

1.各级政府部门或教育、文化、老龄、民政等部门举办的社区大学(老年大学)、社区学院(老年学院)、社区学校(老年学校)、社区学习中心(老年学习中心)。

2.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广播电视大学举办的老年大学、社区学院。

3.社会组织、企业、行业等举办的社区教育或老年教育机构。

4.本次推荐遴选社区(老年)教育示范学习中心的重点是面向乡镇、村级社区,凡设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可优先推荐。

5.已被评为国家或辽宁省示范型社区学院(老年大学)的单位不在本次推荐遴选范围之内。

二、推荐遴选条件

1.推荐遴选的社区(老年)教育示范学习中心应具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设置,具备固定的教学培训场所,配备结构合理的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能够满足当地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教学活动需要。

2.推荐遴选的社区(老年)教育示范学习中心能够立足当地,按照上级要求定期开设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课程,为当地社区居民、老年人提供教学资源及教育服务,每年开设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课程不少于80课时。

3.推荐遴选的社区(老年)教育示范学习中心能够不定期以社区居民、老年人喜爱的形式举办各类讲座,开展教育活动,充分调动社区居民、老年人参与学习活动的热情与积极性,每年举办讲座、培训次数不少于10次。

4.推荐遴选的社区(老年)教育示范学习中心能够及时按上级部门要求上报材料,推广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好典型、好案例和好经验,形成当地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良好氛围。

5.推荐遴选的社区老年教育示范学习中心必须在所在区域社区教育(老年教育)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可代表当地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发展较高水平,在当地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6.推荐遴选的设在市、县社区老年教育示范学习中心必须满足《关于印发辽宁省县区社区教育学院(老年大学)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辽社指[2020]3号)的标准。

三、申报及推荐方式

1.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举办的社区学院(老年大学)可直接向辽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申报,将《社区老年教育示范学习中心申报表》(附件)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辽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电子版发送至:lnlnjy@163.com。

2.其他参加遴选的单位由各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统一推荐,填写《社区老年教育示范学习中心申报表》(附件),由各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后加盖公章,纸质版发送至辽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电子版发送至:lnlnjy@163.com。

四、申报及推荐数量

每市推荐社区老年教育学习中心数量不超过8个(沈阳市、大连市不超过15个),其中乡镇、村级社区老年教育机构推荐数量不少于推荐总数的30%,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举办的社区学院(老年大学)可自由申报,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将从中遴选出100个省级社区老年教育示范学习中心。

五、申报时间

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4月30日。

六、推荐遴选程序

1.各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请及时将通知转发至本市相关单位,做好遴选推荐的组织工作,并对上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择优遴选出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在规定申报时间内上报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 辽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汇总各市上报资料,成立专家考察组,对各市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实地考察,研究确定“社区老年教育示范学习中心”名单并发布。
  • 辽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为“社区老年教育示范学习中心”统一制作牌匾,同时在政策争取、资源共建、师资培训、活动组织、项目承接、业务学习考察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并在以后国家级评优、评示范等活动中择优推荐。

七、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0号辽宁广播电视大学

邮    编:110034

收 件 人:高磊 (13125427727)

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韩旭东 联系电话:18040051667

                          高  磊 联系电话:13125427727

 

附件:社区老年教育示范学习中心申报表

 

 

 

辽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2021年1月5日

 

附件

 

 

 

社区老年教育示范学习中心申报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人数

 

上级部门

 

申报单位教学条件

基础建设

是否设立社区老年教育(学习、活动)中心

是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是否建立社区老年教育网站或网页

 

 

 

 

用于社区老年教育的多媒体教室及计算机数量

 

用于社区老年教育的场地面积(m2)

 

队

 

伍

 

建

 

设

社区教育老年专(兼)职教师人数

 

社区老年教育志愿者总人数

 

是否制定社区老年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规划

 

管理人员、教师年参加培训(学时)

 

 

资源利用

课程资源建设(课程数、课时)

 

保障条件

政府或申报单位用于社区老年教育年度经费总额(万元)

 

人均社区老年教育经费(元)

 

 

是否建立社区老年教育经费筹措机制

 

申报单位(或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每年对社区老年教育进行督导次数

 

工作绩效

上年度社区老年教育培训次数

 

上年度社区老年教育培训总人数

 

获奖情况

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次数

 

 

 

 

 

 

申报

单位

近三

年来

主要

工作

总结

(1000字以内)

 

 

 

 

 

 

 

 

 

 

 

 

 

 

 

申报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报单位所在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一审一校:王天舒

二审二校:韩旭东

三审三校:周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