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老年大学、开放大学,各高等学校举办的老年大学,各社区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辽宁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辽宁老年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老年大学建设工程行动计划(2023—2025)》要求,践行“德学康乐为”的办学宗旨,用视频、照片等形式展现新时代老年人精神风貌,发现和挖掘一批我省老年教育活动成果,打造品牌,现决定举办2024年老年教育教学成果推荐遴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活动以“我和我的祖国共奋进 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为主题。
本次活动面向省内举办老年教育的单位,包括开放大学、高等学校老年大学、社会举办的老年大学、社区学院、老年教育机构、老年教育示范学习中心、老年文化馆等单位开展遴选,成果作品的作者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上。
三、成果作品类别及要求
(一)成果作品类别
本次教育教学成果类别为歌唱、舞蹈、模特、健身体育、书画、诵读、乐器、摄影等八类。
(二)成果作品要求
1.内容紧扣活动主题,健康向上、弘扬正能量,立意和表现形式新颖,能展现老年人学习新风貌。
2.每个作品须提供作品简介(50字内,包括但不限于作品的内容、设计理念思路、作品意义等)及作品展示图片1张。
3.歌曲、舞蹈、模特、健身体育、乐器、诵读等以视频形式上报。视频作品格式为MP4,单个视频大小在500M内,分辨率不小于1280*720,时长在5分钟以内,支持横屏格式。片头有作品名称、单位名称、制作时间,视频画面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标识等,作品应保证影像的清晰度与音频的准确度。
4.摄影和书画作品以照片形式上报,上传作品大小在5MB以内,要求为jpg、jpeg、png等图片格式,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四、成果作品报送
1.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2.每个单位每类成果作品限报10个,同一主题每人限报1个。
3.各推荐单位负责本单位老年学员成果作品的征集、审查和推荐,填写《作品汇总表》(见附件),连同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作品按“xx类成果+市+单位名称+作品名称”格式进行统一命名。
4.辽宁老年大学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和遴选工作。
5.获奖的成果作品将纳入“辽宁老年教育成果库”和《2024年老年教育教学成果作品集》,适时在线上或线下进行展播。
五、活动奖项安排
本次活动设成果作品奖、优秀组织奖二个奖项。
(一)成果作品奖
每个类别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并发放证书。
(二)优秀组织奖
根据本次活动遴选情况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六、活动作品版权
1.参加本次遴选作品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等权利瑕疵,不得有版权纠纷,使用他人作品必须标注原创作者及作品来源。
2.参加本次遴选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作品的报送者所有,主办单位对所有报送作品拥有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而无偿使用的权利,且对作品具有编辑、删减、出版、信息网络传播、制作文创产品的权利,若主办单位使用报送作品进行宣传、出版和展览、展播,不再另行付酬。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丁昕婧 铁淇崴
联系电话:024—86110152
电子邮箱:lndx@lnsqjy.com
附件:报送作品汇总表
辽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辽宁老年大学 辽宁开放大学
2024年9月6日